中国特色的教育:小孩入学问题由开发商负责

作者:任斌举2009-08-1309:02:23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我的教育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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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适龄小孩入学问题成了开发商的事,可见“中国特色的教育”已经畸形变体到何种地步!在这样不负责的部门面前,《义务教育法》变得何等的苍白无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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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新华报业集团8月11日报道:又是一年新生入学之际,南京市江宁区某小区近百名适龄孩子却没学上。原因是,该小区不属于附近的清水亭小学招生范围,也不属于其它任何学校的“教学区”,而且“因全区教育资源有限,必须由开发商出面与教育局商量”,才能解决问题(当地教育局官员如是说)。

为了让读者全方位了解这一中国特色教育“新畸形变体”,笔者将当地教育局官员的话和开发商的意见如实转载如下:

江宁区教育局的沈先生认为:清水亭小学附近适龄学生不能就近入学责任在开发商,我们一间小学的容量是有限的,年纪大约招收200人,如果把他们小区的孩子都收了根本装不下。开发商应该有义务和教育局来谈建学校的事情,按规定开发商应该自己建,如果不建,就要和我们谈学校扩容的事情,比如扩容的费用开发商和我们教育局来怎么分摊。况且,他们小区开发的事情,我们根本不知道,具体的细节也没和我们谈。解决孩子就近入学的事情,教育部门一方没有办法、也没有能力解决,希望开发商主动联系我们,大家坐下来,详细地谈一谈。

开发商认为:江宁区教育局说我们开发商费用还没付清,让我们公司付教育配套设施费,大概有几十万,具体我们也不清楚。我们在报建项目中并没有这个费用,该交的费用我们已经付清,而且我们查询了解到,南京市教育局已经取消教育配套设施费,我们更不可能交这笔钱。如果说让我们公司交付这笔钱,江宁区教育局必须拿出相关文件证明,但是,他们并没有出示明确的相关文件。

附近的清水亭小学的意见是:这些孩子如果确想就近入学,家长要交12000元的借读费也可以入学。

适龄小孩入学问题成了开发商的事,可见“中国特色的教育”已经畸形变体到何种地步!在这样不负责的部门面前,《义务教育法》变得何等的苍白无力。如果把中国的教育问题交给开发商去办,老百姓还需要政府干吗?还需要成立什么教育部、教育局干吗?

其实,开发商赞助教育局、赞助附近的学校,求他们解决开发的小区的小孩入学问题早已多日,教育部门以“教育资源有限”为由,给开发商、业主设卡要钱的历史,并不比中国房地产业大发展的历史短,只是,这个问题多年来没有任何人去管,都认为:开发商本来就赚钱,让他们去解决理所当然。全中国没有任何法律和依据把建学校的责任交给开发商,全世界也没有任何一个政府把教育投入的问题交给开发商,而这些偏偏落到中国老百姓的头上!

   我想问问江宁区教育局的官员,特别是局长大人:说什么教育资源有限,难道这些孩子是从天而降的,而且落户后就打乱了你们教学资源泉的配置了?你的资源配置不需要随着政府出让土地、新批项目随时变化吗?你们教育主管部门不建校舍了,交给开发商去建了,而且还积极要求把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,由财政解决教职员工的福利问题;至今学生的居民医疗保险还是由劳动部门负责的农民基本医疗保险,你们是不是准备把自己部门的责任全部推给别人?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投入到底投到哪里去了,如果确有困难为什么不大敢地说出来,向政府和人民去争取?你们不承担这些责任,为什么不下台,有什么理由让别人去承担?

本文作者:任斌举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链接地址:http://renbinju.blogchina.com/78417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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