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确土地使用权续期办法就是给民众最大的信心

作者:任斌举2009-03-2510:42:01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我的社会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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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一改一年前“自动续期”的说法,变成“按国家有关规定续期”,是不是在觊觎70年后的土地利益。70年后,我们还要为几尺黄土掏腰包,如此一来,民众谁有消费的信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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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国际、国内经济均不景气,当局和民众均对经济的下行趋势十分担忧,于是,“信心”成了拯救经济的唯一良药。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八次提到“信心”,要企业界、民众都要树立战胜经济困局的信心。可是,企业界、民众的信心从哪里来?没有切实的政策、措施,光凭口号就能带来信心大涨吗?

关于“住宅用地的70年大限过后如何续期”的问题,最近真是让老百姓“大喜大悲”。一年前刚刚听说,国土资源部依据《物权法》,规定:“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无偿自动续期”,听说无偿自动续期,大家如释重负,信心自然很足了。只可惜前几天又听说一份名为《土地管理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的文件,开始在全国国土厅局系统“征求意见”,相比于“草案”,“征求意见稿”以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”替换了“无偿自动续期”,这不能不让人开始担心,国家是不是又觊觎土地的利益,弄个稀里糊涂的、闪烁其辞的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续期”,为日后继续在土地上盆满钵盈埋伏笔了?如此一来,民众们还有何信心,谁敢去花自己的口袋里的钱?

本文作者:任斌举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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