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“官员财产公示制度”十多年了光有雷声,没有雨点,为什么?这再次说明:靠权力部门制订反腐法律,不是要让人苦等,就是要令人失望。
在我印象里,当我还是大学生时,也就是党的“核心”刚刚更替到“第三代”时,就看到过“将要出台官员财产公示制度”了,当时还为之一振:“反腐”工作终于要升格为“抗腐”了。小学生都知道,不想功课考不好挨老师打,就得平时做好作业,何况反腐?平时不加快制度建设和落实,通过各种制度抵抗腐败,防微杜渐,等腐败产生了再施以“高压”,反腐哪能有实质性进展?可是,十五、六年了,至今我们没有看到这项制度的出台。前天,中纪委副书记隆重地向我们宣布:这项制度我们正在论证中……我想请问你们这些手握腐官污吏生杀大权的最高反腐机构: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还要论证多少年?还要十五、六年,还是我们这辈子根本就见不到了?
官员财产公示制度,这在西方发达的民主国家施行多年,已经相当成熟,无非需要中纪委联系一下“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”,五、六名智叟,花几天时间就可以草拟出施行方案,为什么这么年了连影子都见不到,实在令人无法理解!联想一下,中央有关部门出台“某某收费方法”、“某某基金管理方法” 的惊人速度,这“财产公示制度”真是比“蚂蚁”还“蜗牛”!
为什么?还是上面的一句话:连小学生都知道!九七版的《刑法》为什么给“贪污罪”、“侵占罪”定了那么的先决条件?其中还定了“贪污5000元以下不予立案、没有请托事项不予立案”,要知道:在美国只要收了100美元以上的财物,不上报,就是贪污。难道中国比美国有钱?所以,我说:反腐法律本身就腐败,这就是制订法律的部门想“犹抱琵琶半遮面”,给自己留后路,部门利益、本位主义在作遂。谁愿意给自己制订“杀无赦”的罚戒?因此,由权力部门制订反腐办法,不是让人们等,就是让人们失望。事关“贪腐大局”的这项财产公示制度,已经让那些权力部门无退路可走了,就让你们翘头期待的人等吧,让你们苦等了十多年,再等个十年、八年了,反反复复等下去,你就不觉得奇怪了。
既然不足为怪,在下也就只有等了,等何书记后面的朱书记、葛书记、史书记、易书记、贾书记再宣布吧,没有其它的办法了。但是我还是想说一下:本届“核心”、本届政府什么做得都很好,就是在反腐上做得不够:表面上看,好象惩治了不少贪官污吏,其实由于没有相应的制度、更好的办法出台,隐匿的贪官污吏比过去多得多,大得很!上届政府起码针对党员干部的贪腐行为,出台过超于刑法的“双规”制度,即在规定的时间、规定的地点交待完自己的问题。还利用“三讲教育”,给贪官们“大限”,即在限定的时间内主动交给不法收入。本届政府出台过什么东东?图有声势虚晃尔!君不见,现在的腐败渗透到何等地步?拿老百姓的钱、企业的献金、开发商的钱已经不足数了,政府部门间开始送礼、送好处了,这在过去还是很罕见的。难怪,网络成了纪委收集线索的工具了,藏得太深,不得不靠“大虾们”、“狗仔队们“了,呵呵,我又要“不足为奇”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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