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“鄂官不抽湘烟”看政府本位主义陋习

作者:任斌举2007-11-1611:46:16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我的社会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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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湖北省荆州地区许多县政府出台规定:公务员不许抽湖南产的香烟,细分下设单位每年近千万公务用烟指标,以获得返利。这一举措将“政府本位主义”发挥到了的“精彩叫绝”的地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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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政府本位意识”相对于“官本位意识”来说,提及频率较低,其实只要不是在封建社会,没有“政府本位意识”就没有“官本位意识”。很简单的道理:任何上级政府如果不强调下级政府必须绝对服从“上方指示”,哪怕指示本身是错误的,就不会在各级政府中出现“唯首是瞻”的现象,也就不会出现敬官、畏官的社会心理,更不会有官本位意识、思维、文化和机制了。正是有了“政府本位意识”,才出现了许多荒诞的制度、规定和红头文件,将“官本位”思想发挥到了极至。

今年3月15日湖北省荆州市下辖的洪湖市政府下发红头文件,将全年15900条“公务用烟”指标分解至114家县直机关和乡镇,明确规定不许抽隔省湖南名烟“芙容王”,必须抽湖北的“红金龙”和“黄鹤楼”等品牌,并实行奖惩制。具体的奖惩办法是:完成目标者将获得8-20%的返还,所欠数目按170元/条扣减财政经费。于是,当地组织专家的“查烟小组”,出没于各机关办公室,翻查办公室的烟缸、纸篓,量化统计、“科学地组织分析”,发现有湖南等外地烟,一律通报批评。在荆州市,非洪湖市一地如此,容易受到“湘烟”诱惑的临近湖南各县均有内容相差无几的明文规定,在公安县甚至有一位县领导公开说:“抽芙蓉王就是不讲政治的表现,在认识上不能与县委、县政府保持一致”,真乃叹为观止的“奇观”也!(报《南方周末》报道)

一县之府、人民的政府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不堪而又狼狈的“百官倡烟”现象?存在就有其合理性。湖南香烟(恰好可又名“湘烟”)一直举世闻名,令湖北省很是羡慕,不用我说,这几年湖北大力发展了烟草业,这与政府扶持这一重大税源产业的政策是分不开的。一个2007年人均GDP只及上海人均GDP四点五分之一的“五类省份”,竟是比“中华烟”高一倍价格的“全国最高档”香烟生产地,据了解湖北省的烟草业为地方财政贡献了近八分之一。于是,“最好不吸烟,吸烟就吸省产烟”,成了党员干部、公务员的一口警钟。拒绝外来烟,特别是“湘烟”,成了政府的“重大行政目标”,加之政府特有的“红头手段”和“令行禁止效果”,本位主义意识的作祟,这样的红头就在各地如法炮制了。

我们且不论一个一般只有6000名公务员的县级地区,一年1.6万条公务招待烟,要花费多少纳税人的钱,每人每天要抽多少包(大约每年花费500万元,这与一年全国公费吃喝3700亿相比,这毕竟是“小数额”),单论“鄂官不抽湘烟”这政策和现象。如果各地均如此狭隘地看待烟草税源,还搞什么市场经济?这国家会成什么样子?为了从烟草公司得到返利回报,政府就能出台这样的荒谬政策(而且是集体性地出台,目标如何险恶的出台),是不是太把政府资源当儿戏了?这与共产党人“天下大同”的追求背道而驰,倒是与尔虞我诈的奸商可相提并论了。难道“鄂官抽湘烟”税收就真的流失了吗?只不过从这个口袋到那个口袋而已。而且这些政府的这项规定,其根本目的并非为选举他的老百姓谋利,而是为了可供花费的财税而矣。

我们说“政府本位主义”是个陋习,因为它使得政府有可能随意地压制下属、树立自己专制的权威,而且随意地与老百姓、其它地方政府争利,过分考虑自身的切实利益。而“鄂官不抽湘烟”这件事,确确实实让人看到湖北某些地方政府,将“政府本位主义”发挥到了的“精彩叫绝”的地步。

本文作者:任斌举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链接地址:http://renbinju.blogchina.com/4231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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